本报讯 为方便企业对商标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时投诉,保护经营者权益,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,北京市工商局和各分局除平时及时受理经营者举报、投诉外,定于每月20日为“企业投诉日”。市局商标监督处、经济检查处及各分局商标广告监督科、经济检查科每月20日有专人值班,受理投诉和有关问题的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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